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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高空作业定义
高空作业: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米以上(含 2米)有可能坠落 的高处作业或对于虽在 2米以下,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子 45度的斜 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,视为高处作业。
二、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
1、从事高处作业的办理《高处作业证》 ,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 可施工。
2、 《高处作业证》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,方可批证。 高处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,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。 3、 3、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《高处作业证》 ,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 方可施工,否则有权拒绝施工。
4、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,作业前要检查,作业中应 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、设备。
5、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,监护人应坚守岗 位。
应急管理局(原安监局)特种作业证报名咨询介绍:
报名负责人:黄老师(图片上有联系方式)
报名地址: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地铁站D出口东边商务大楼十三楼
附近地铁站:地铁五号环中线民治地铁站D出口, 附近公交站:(民治)沙元埔公交站、民康路口公交站
报名单位:深圳豪德教育培训中心(豪德股份)